【教育厅】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45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要求,根据省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4 号)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宜转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4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分为A 类和B 类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其中:A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30 万元,B 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15 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4 1 1日以后出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 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 类和B 类,A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 万元、B 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9 1 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鼓励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 18 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省立校助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七)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限报1 项。面上项目我校限项18。入选江苏省“应用基础研究特区”建设试点的省属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倾斜支持。对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基础科学中心、省基础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推荐名额予以单列,不占用依托单位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rs://info.jse.edu.cn),于315日前自行注册账号,以学院为单位联系科研处的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分类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4 年度)》(见附件2)。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于3201700完成线上填报工作,学院汇总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排序,排序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请于32214:00报送科研处联系邮箱,重大项目由所在学院统筹组织,在截止日期前择优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雨虹、陆颖健

联系电话:86718564856718566

联系邮箱:9220190053@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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