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和青年基金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02浏览次数:2

各项目负责人:

        201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已经开始,具体结题流程见附件,请相关负责人在本周五之前在科技系统内完成填写验收申请,待系统流程完成提交纸质验收材料至科研处301.

        为了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结题水平,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研究。经研究,现决定对2015年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进行评优,有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项目范围为按照合同要求本年度按期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并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结题材料完整齐备;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取得标志性创新成果;
        3、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科学规范。
二、推荐方式和比例
        推荐工作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可推荐优秀项目比例为25%。在此基础上,由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已获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国家级基金人才项目资助的青年基金项目不占推荐名额,请单独注明。
         所有工作截止12月20日,请相关负责人准时完成,逾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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