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启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6浏览次数:26

 
各有关部门、老师:
国家自然基金委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22名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公正,能够热心为科学家服务;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副高级一般任职3年以上;
(三)具有招聘岗位相关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与工作背景并做出了突出成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其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岗位要求中共党员,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岗位要求有良好的德语交流能力;
(四)科学部科学处流动编制项目主任岗位应聘人选还应熟悉相关领域国际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敏感性和学术判断力;
(五)能够保证聘用期间全时在基金委工作;
(六)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有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与自然科学基金委及其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曾担任过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但离任不满2年的。
二、聘用期限和待遇
(一)聘期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流动编制工作人员一经聘用,由基金委人事局与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协商,三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有关待遇:
1.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由原单位发给,聘用期间在基金委享受流动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津贴(2000元/月,含税);
2.享受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工作人员同等的因公出差(出国)、参加各种学术研讨与交流活动、有关培训、国家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办公条件保障以及有关福利待遇。
三、重要说明:
(一)要详细了解基金委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等有关情况,请访问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
(二)担任流动编制工作人员期间,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由于基金委条件有限,京外聘用者请自行解决住房、交通等问题;
(四)本岗位不招收应届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
四、报名方式:
通过基金委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流动编制工作人员申请表》(网址:http://hr.nsfc.gov.cn),申请表打印后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寄送以下地址(报名以纸质材料寄送为准):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事局干部处
截止日期:2015年10月9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10-62327960/6459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
报名截止后,基金委相关部门组成的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答辩人选,并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答辩。如在1个月内未收到答辩通知,则表明未能进入答辩人选范围,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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