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营造校内科研氛围,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此次组织申报的校级项目为一般项目,是为我校科研人员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完善科研资助体系,挖掘全校科研潜力,提高全校科研水平和产出。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 申请者必须是我校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开展研究工作。
3. 为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资助,更好地发挥科研启动作用,对申请校级科研项目作如下限定:(1)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校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加两项校级科研项目的申请;(2)已获批2014年和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3)已获得或正在承担国家自然、国家社科及教育部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4)已获得校内各种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5)申请者不得以与已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内容基本相同的题目重复申报校级项目。
4. 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本次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自学校下发正式批准立项通知起1-2年内完成。
三、项目评审、执行与结项
1.项目评审主要标准:(1)项目特色突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能够以我国特别是地方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2)项目预期能产生一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学校科研创新能力发展;(3)项目预期成果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有利于加强我校智库建设;(4)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2.项目立项与执行:(1)项目正式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并按照学校相应财务制度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严禁虚报、非法套取科研经费。(2)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科研任务或经费使用严重违纪的课题,学校将收回科研经费并取消三年内申报校级各类课题资格。
3.项目结项:科研处将及时发布课题结项通知。达到以下三项标准中的任何一项,均可通过成果结项:(1)在2年项目期内成功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资助。(2)在本课题研究范围内出版高质量的学术专著、实证调研报告(不少于10万字)。(3)在SCI、SSCI或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4.项目资助:每项资助1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拨付50%,结项后拨付50%。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请者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301办公室)。 电子申报材料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发至下面邮箱。
联系人: 范兆娟   石霏
联系电话:86718572
电子邮箱:22902292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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