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1浏览次数:2

本校各单位:

    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7﹞252号)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或《江苏省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管理与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或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优势学科,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4.具有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要求
    1.本年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我校限报1个
    2.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制《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省级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并附光盘);填报《江苏省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省级创新平台)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光盘).
    3.申请报告、申请表及光盘均一式三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格式,申报光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申报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云,86718571,1210516135@qq.com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17-1附件1[1].doc

2017-1附件2、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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