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现对学校拟对外转让的知识产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序号 | 第一发明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转让金额(万元) | 受让企业 |
1 | 李耀 | 一种单片机中断优先级的演示方法及装置 | 2013103061182 | 0.4 | 弘星(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2 | 李耀 | 一种重力加速度测量演示装置及演示方法 | 2013104430447 | 0.4 | |
3 | 曹崇江 | 一种二氧化钛载银无机抗菌剂的制备方法 | 2014104730304 | 1.5 | 南京丰浩华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价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联 系 人:袁月
联系电话:025-86718571;E-mail: yuanyue@n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