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01浏览次数:0

全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将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面向我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更加注重先导性引领性技术创新,着力加强产业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牵鼻子”、“卡脖子”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积极引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向中高端攀升,为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现将《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加强战略高技术前瞻部署。跟踪世界高技术发展趋势,聚焦高端芯片、纳米及先进碳材料等产业前瞻领域,围绕创新链培育产业链,超前部署前瞻性产业技术研发,引领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聚焦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优势产业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瞄准高端环节和关键节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发,为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提供有力支撑。
2.优化产业创新布局。重点聚焦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及科技产业园的创新需要,加强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创新的组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形成“一区一战略产业”布局。
3.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联合多个研发单位开展基于交叉学科的前瞻技术研究,形成原创性技术成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型拟上市企业开展面向应用的重大技术研发,为加快上市步伐提供科技支撑。
4.强化产学研联合和人才导向。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开展前瞻技术研发,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强化科技计划的上下集成,鼓励利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开展面向江苏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销售等经济指标不纳入考核范围。对于在关键创新指标上形成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项目,其量化考核指标不作硬性要求。
4.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且正常运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5.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三、组织方式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为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实施。项目具体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1.重点项目组织方式。本年度重点项目只面向指南十大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主要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一战略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未来高端产业发展要求,按照 “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半数以上(含)课题为企业承担,其他课题也须有省内企业参与;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2.竞争项目组织方式。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20万元。竞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3.后补助项目组织方式。获得第六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获奖后6个月内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直接申报后补助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4.推荐申报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择优推荐申报,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其中对存在科技失信行为的扬州市推荐10项、如东县推荐1项;省产研院推荐6项;2018年度通报的全省高新区评价排名前10位的高新园区每家推荐8项,排名11-20位的每家推荐5项,其余高新园区及常州科教城每家推荐2项;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推荐6项,其他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推荐3项。用于支持省级科技产业园、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省级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等建设的指标每个设区市增加2项,用于支持省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的指标每个设区市增加3项。除此之外,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常熟市、海安市各增报1项;2018年绩效评价结果为A类的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国家级联盟增报3项(省级联盟同时也属于国家级联盟的,增报名额不重复计算),评价为B类的省级联盟和2017年以来新成立的省级联盟增报2项,评价为C类的省级联盟增报1项,由联盟秘书处负责组织。在上述指标范围内,每个设区市(含县、市、区)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每个高新区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每个联盟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重点项目申报占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指标,课题申报不另占用指标。后补助项目不受名额限制。
四、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宁部省属本科院校的项目申报由本单位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项目立项后,直接与科技厅签订项目合同。
3.除创新型领军企业及其他规定的条件外,有省重点研发计划或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限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省产研院所属的企业法人专业研究所申报和在研的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4.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5.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含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的占比不低于60%。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五份。项目附件材料不需要网上提交和装订上报,但应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将真实有效的附件清单填入《项目附件审核表》并经审核签字盖章后,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汇总申报项目后,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连同正式申报材料一并汇总报送至科研处301办公室,在报送重点项目及课题正式申报材料时,需提供重点项目及其下设各课题的清单,并分别注明网上申报编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的项目仍按常规渠道汇总报送,但须由联盟秘书处向省科技厅另行出具推荐函及项目清单。
3.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210.73.128.81),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范兆娟、王立峰,联系方式:86718572、8671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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