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征集专家的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25

各部门:

为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向各部门征集部分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请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专家入库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原则上以省内专家为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1、技术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

2、财务专家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具有财务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二、申请入库程序

1、专家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网络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负责向我办组织推荐本区域、本行业或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2、新申请入库专家需登录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系统http://210.73.128.119/GQZJK/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生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并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盖章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专家备案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系统。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524日,经审核通过的专家名单将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

2、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建设是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动员、新增专家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申请人员要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要对照入库专家基本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3、升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遴选。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咨询专家资格。

联系人:

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处  梁少颖025-86718565;王立峰02586718569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任海玲  朱培公

联系电话:025-854859718548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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