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09浏览次数:0

全校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农业优良品种培育和前瞻性技术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加快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加快前瞻性技术突破。跟踪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和未来发展趋势,重点支持生物农业和智慧农业等技术领域的重大原创性技术研发,为提升我省农业产业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

2.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优质、高效、多抗为目标,重点支持优质稻麦、特色畜禽、特种水产、珍贵林木等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标志性新品种选育,推动我省现代种业做优做强。

3.促进物质装备创新。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智能高端、高效安全为目标,重点支持智能农业装备、农业生物制品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4.推进农高区建设。围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需求,以提升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主导产业为目标,重点支持食品产业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提升农高区产业发展水平,推进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5.注重科技集成示范。围绕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和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以增产增收、绿色智慧为目标,重点支持粮食丰产、果蔬加工、动物健康养殖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和示范,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6.完善新型服务体系。围绕我省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提升载体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重点支持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等载体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咨询培训、创新创业等公益性科技服务,推进特色产业转型发展。

二、组织方式

本年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采取择优竞争方式组织实施,按照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组织推荐。

1.重点项目

(1)前瞻性技术研发。要求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其中农业信息化领域(指南代码为10121013)须跨学科联合申报。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2)重大品种创新。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项目所需的种质资源和育种技术基础,要求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标志性新品种。鼓励种业企业联合科教单位共同申报。重大品种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3)重大物质装备创新。要求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样机,并有望实现产业化开发。重大装备创新(指南代码为10311032)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物质装备创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4)农高区专题。要求围绕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主题和主导产业开展技术研究和应用,大幅度提高农高区主导产业发展水平。鼓励省内科教单位联合农高区内企业共同申报。科教单位为主体申报的项目,须由其主管部门、南京市科技局和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联合推荐,项目必须在园区落地实施。农高区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5)重大科技集成与示范。要求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在农高区和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多点示范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其中,动物规模化生态养殖及智能化管理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指南代码为1054)须由龙头企业为主体申报。重大科技示范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4年。

2.面上项目

鼓励科教单位、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装备。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指南代码为20212023)和农业投入品创制(指南代码为20312035),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3.后补助项目

(1)品种后补助。择优组织推荐2017-2019年内自主选育而成,获得品种权、审(鉴)定证书或备案,未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品种。品种后补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指南代码为3017)按照上年度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的实效和实际发生的费用择优进行补助。后补助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品种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3.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和《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60号)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附件(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顺序,一式叁份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申报书必备佐证材料(合作协议、查新报告、有关证书、专利、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须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http://210.73.128.81)。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3、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224日下午17:30前,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227日下午17:30前(科研处301室),由各院系科研秘书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俞凌,王建立,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3,8671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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