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4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南京财经大学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术质量的原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持续推动学校学术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整体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校学术委员会认为,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的大前提下,我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党委、校长和行政依法依规支持校学术委员会行使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在学术事务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制度性的保障;校行政和校学术委员会比较好地处理了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校行政充分尊重学术委员会处理学术议题的结果,未加任何干预;学校职能部门也积极支持、配合学术委员会工作,各项具体学术事务能够顺利处理并落实;各学院(部)越来越重视学术分委员会的作用;涉及学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学校行政均以不同的形式征询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关心学术委员会的建设,解决学术委员会体制运行中的困难;学校师生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可度明显提高。

校学术委员会认为,2019年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内涵建设发展战略清晰,在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在国家级课题立项数量取得突破性增长,高水平学术论文数量继续稳定增长,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二、2019年校学术委员会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教授治校,完成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20191120日,经各学院部门推荐选举,全校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完成。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程永波校长任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科研处处长李杏任副主任兼秘书长,研究生院殷华方院长任副主任,共计27位专家教授入选学校学术委员会。

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明确学术委员会在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地位,让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要切实发挥学术委员会在促进我校学术繁荣、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中的重要作用。

2.进一步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科研工作实现再跨越,学校科研呈现新气象。

在学术委员会及秘书处参与指导下,修订了《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技术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制定了《南京财经大学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南京财经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管理办法》《南京财经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推动上级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

引导和激励教师发表高水平论文、申报重大科研项目,规范学校机构、平台、人员的科研产出管理。全校共获得国家基金项目73项,其中国家社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2项,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10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40项,立项总数同比增长62.22%,在全国财经类高校中位列前茅,取得历史性突破。另外,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项,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25项,江苏省科技厅各类项目16项。

3.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改革,健全质量监督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推动全校人才培养改革,召开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新增博士生导师10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进展顺利。

人才培养改革取得初步成绩。全校获得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9项;获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二等奖2项;获评江苏省研究生优秀工作站1个,新增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3个,新增产业教授7人;获评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1项,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1项;获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140项。学校共有1位教师入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优秀案例教师,3篇工商管理案例入选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4篇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2篇案例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获第六届全国管理案例精英赛华东三区晋级赛亚军、全国总决赛亚军;第三届江苏省MBA案例大赛特等奖一项;获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特等奖和二等奖各1项。

4.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认真评定推荐各类人才计划候选人。

评定推荐各类人才计划候选人。对“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团队等各类人才工程计划候选人进行了评定,确保我校申报人才的质量。开展了“青年学者支持计划”、“高端人才计划”的选聘与聘期考核工作,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

5.审议其他相关议题

受学生处委托,结合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本科高校落实新高考方案培训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将各学院上报的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做了详细说明。在我校49个本科招生专业中,按照“院校专业组”的方式,我校有3个专业组。最终决议专业组1指定首选科目为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专业组2指定首选科目为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专业组3指定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1为化学,另1门选考科目为任选。

2019年度,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学术委员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面向2020年的机遇和挑战,校学术委员会将继续发扬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着力推动积极向上、开放自由的学术生态,带动学术繁荣和实力不断提升,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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