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认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关于征集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20

全校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增强科技创新对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近期搭建了新的创新交流平台,通过“国家粮食技术转移中心信息平台”(http://gltt.whpu.edu.cn),面向全国征集先进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推动先进技术成果开放共享,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充分展现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最新科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是粮食储藏、营养健康、质量安全、粮油加工、现代物流、“智能粮食”及物资储备等领域,突出粮机装备研究开发,特别是信息化、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在行业中的新成果、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二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服务于疫情防控、应急保供、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典型产品与成果;三是科技成果要可转化、可交易,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转化成熟度;已通过成果评价、鉴定等第三方认证,且不涉密,能公开发布;四是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纠纷等情况。

二、征集要求

1.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通过推荐先进科技技术和创新应用案例,积极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更好地应用于行业领域中,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2.请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和涉及领域积极做好征集工作,从相关科技成果中筛选和梳理创新水平高、知识产权明晰、推广效应强、应用场景广的新技术新产品,加速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三、征集方式

自11月15日起登录“国家粮食技术转移中心信息平台”,自行注册并填报科技成果信息表(见附件);征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2月22日),第二阶段(2021年1月10日至3月15日)。同时,信息表(电子版请以“南京财经大学”+“表名称”命名)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发至1515879088@qq.com邮箱,纸质信息表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科研处301。

四、展示推广应用

我们将分两批次组织专家进行成果筛选,按专业领域制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目录,并纳入成果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动态先进技术成果的汇集与共享机制;入选的成果在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中可通过展板、视频播放和相关科技辅助手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开展对接和转化应用服务,适时进行集中推介和宣传。

联系人:俞凌,范兆娟,杨文建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72,8671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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