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0年下半年论文、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已授权公示的发明专利等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一、 各项科研成果均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一概不予认定。外文期刊需在系统中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已授权公示的专利请录入在科研管理系统知识产权板块。二级部门审核后,科研处统一审核。
二、各项成果纸质材料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
1. 中文刊物需提供封面页、目录页(全部)、正文(全文)的复印件,同时在目录以及正文首页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外文刊物需提供查新工作站出具盖章的检索报告、论文正文,并在检索报告以及文章中将作者以及署名单位信息用彩笔标注,对应页面进行折角处理以便查阅。
请各位老师将所有申请认定的论文等成果正文首页单独复印一份,写上姓名按填表顺序排放,用夹子单独夹好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提交。
2.领导人批转的应用型成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应提供专利证书及复印件。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汇总表签名确认,盖学院章后交科研处。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未录入完整,该学院材料将全部退回,重新初审。
三、 成果认定工作现实行每半年度统一批量处理,请各部门汇总相关成果信息,表格填写规范,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于科研处301室,电子汇总表(附件1、附件2、附件3)发至9220120016@nufe.edu.cn。
联系人及电话: 唐莹莹 86718571 肖玉杰 86718567
- 附件【附件3:XX学院-专利登记表-2020.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