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0

全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办科函﹝2021﹞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项目经费

项目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15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院统一申报。各学院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并4月21日12:00前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处301室。

(二)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info.jse.edu.cn)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自行注册账号,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并4月21日12:00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雨虹,范兆娟。

联系电话:86718564,8671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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