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0

全校各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各高等学校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学校推荐。相关符合要求的机构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汇总填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并4月25日12:00前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科研处301室。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网上申报。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项目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夏雨虹,范兆娟。

联系电话:86718564,8671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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