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6-2018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情况的通知》(苏教办科函〔 2021〕 2 号)文件已下发,我校共有39个项目通过验收,2个项目延期,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 2017〕4 号),请各相关学院跟踪延期项目的进展情况,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延期验收工作,并于4月23日16:00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和拟验收时间报送科研处。项目延期验收最长不超过规定研究期限一年,超过规定研究期限一年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作撤销处理,并对相关学院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做相应减少,请相关学院领导务必高度重视。
科研处
2021年4月17日
- 附件【高校自科验收情况(2016-2018)名单.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