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21浏览次数:0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规范科研行为,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近期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开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活动,引导科研人员增强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自觉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推动优化完善科技创新生态,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良好学术生态。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教育

1.      教育内容。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的文件、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和近期科研诚信案件为重点,结合各单位实际,对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

2.      教育方式。以全员培训、院系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对校内从事科研活动人员的全覆盖。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开展科研诚信提醒谈话,加强教育。

3.      教育要求。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在科研活动规范化培训、专业技能考核竞赛、学校党建团建等活动中积极引入科研诚信教育,推动科研诚信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多样化。要坚持正面典型引导与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

(二)深入开展检查整改

1.      存量论文自查。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包括发表过论文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和行政管理人员)对 2018 1 1 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由学院统一汇总上报,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及核查重点见附件2,单位学术不端论文汇总表见附件3,已完成查处或已通过筛查清理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2.      科研工作自查。科研人员要对本人目前正在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及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正在开展的科研活动存在违反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的,学院要依法依规督促并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深刻认识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各学院(部门)要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完善舆情预案,做好舆情应对,严防借机恶意诋毁、炒作。

请各学院(部门)于628日前将科研论文自查统计汇总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科研处,电子版汇总表同步报送至联系人邮箱,科研人员论文自查表由学院存档保管。联系人:冯熠;电话:025-86718975;报送邮箱 fengyi@nufe.edu.cn;报送地址:仙林校区行政楼413室。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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