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7-15浏览次数:1

本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在继续充分发挥好自由探索基础研究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持续开展高水平自由探索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变革高校科研范式和组织模式,强化有组织科研,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统筹管理规范最新要求,现决定开展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科研课题(第一批次)的申报工作。请课题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选择申报方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链接

宣传部:关于重新申报202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的通知,详情见:http://xcb.nufe.edu.cn/info/1004/5821.htm

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情见:http://keyan.nufe.edu.cn/info/1063/6863.htm

二、补充说明

1、申报工作每年分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年7月中旬和10月中旬,科研处会同各申报单位联合发布。

2、每个教职工原则上每批次只能申报一项,每年只能立项一项校级科研课题。校级教改课题(包括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教改课题)和校级科研课题可以同时申报并立项。有特殊情况需要同时立项两项的校级科研课题,由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协商,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3、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发布拟立项课题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在公示期内,凡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向科研处(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科研处会同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后予以回复。经公示无异议后,科研处将立项结果通知各相关部门,并公布立项结果。

4、项目经费由相关部门划拨给课题负责人,并监督和检查课题实施和资助经费使用。经费拨付统一采取立项一半、结项一半的标准执行。

5、结题验收工作每年分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和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科研处通知为准。结项流程与要求详见:http://keyan.nufe.edu.cn/info/1027/5565.ht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文 石霏,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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