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认定

关于申报2023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30

各学院(部门):

为鼓励科研人员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学校正式启动2023年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专著在本研究领域中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及学术价值。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必须经过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且符合出版要求后方可申报。

二、资助范围

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冷门绝学的基础性研究,鼓励学者根据学术兴趣和学术积累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进行跨学科跨领域研究。申报成果应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等暂不资助。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申报成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近五年受过学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者的书稿,不得申报。已经出版的专著,不得申报。

三、资助出版与结项

1.书稿正式出版时我校在职人员为第一著作者,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著作单位。出版单位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署管理和认可的机构。

2.获批的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应在立项1年内完成正式出版。

3.受资助著作应注明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

4.学术专著出版后,申请人需提交2册出版的学术专著到学校科研处。

四、申报程序

1.书稿第一作者填写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2.经学院(部门)审议通过后,将纸质版书稿1份、纸质申请表3份、盖章部门汇总表120231117日前由学院集中报送至科研处413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fengyi@n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3.学校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视著作的学术价值择优资助。

联系人:冯熠,联系电话:86718975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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