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联】关于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青海省省级社科项目)对口援青专项课题的通知(12.4截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1-16浏览次数:0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共同推进宣传思想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框架》和两省社科联《合作备忘录》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社科联与青海省社科联联合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对口援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我省对口援青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课题为抓手,整合全省对口援青领域研究力量和资源,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江苏对口援青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主要面向省内从事对口援青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和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交叉研究。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7日-12月4日。

4.申报方式。申报人下载《课题申请书》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同时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于12月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301办公室。

5.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3年度拟设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项目6项,每项资助10000元。

3.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重点项目要求成果核心观点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在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党报党刊、核心期刊等发表。

2.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由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聘请专家进行结项评审,合格后同时认定为青海省省级社科项目。

4.成果转化。课题结项后由青海省社科联汇编结项成果,装订成册后呈送所有省领导参阅。


联系人:丁文、范兆娟,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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