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科技领域学术会议繁荣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4-22浏览次数:55

科技部等六部门印发

《关于促进科技领域学术会议繁荣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科发监[2021] 219号)

 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作风学风建设,促进科技领城学术会议繁荣发展和规范管理,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科技领域学术会议繁荣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围绕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坚持学术为本、分类施策、规范发展并重的原则,健全权贵清晰、放管结合、发展有序的学术会议管理机制,落实学术会议办会自主权,严格学术会议经费管理,提高学术会议质量,发扬学术民主,推动学术交流合作和知识传播,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求真务实、奖掖后学、开放合作的学术会风。

()发展目标。2025年,实现学术共同体自律自治下的良好学术会议生态,打造一批学术传播力、创新引导力、国际影响力强的学术会议品牌。

 二、提高学术会议质量

()聚焦学术主题。各类学术会议要明确主题、突出交流重点、注重交流实效。不得开展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活动,不得邀请与会议主题无关的报告人,避免过度行政化、商业化。

()报抓会风建设。学术会议应鼓励自由探索和深度交流,提倡不同学术观点的碰撞,创造条件促进青年科研人员与资深专家充分交流和讨论,打造自由、开放、平等的学术会议生态环境。

()提高会议质量。严格会议论文质量审核,遴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会议主持人和报告人。在评价考核中不简单以会议数量、层级作为评价考核指标。

 三、发展高水平学术会议

()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学术会议。引导学术会议高质量发展,推动制订会议分级指导目录和重要学术会议指南。强化科技社团主体责任,把培育品牌学术会议作为一流科技社团建设的重要任务。

() 提升学术会议国际影响力。支持学术声誉良好、影响较大的国际学术组织在华举办年会或例会。支持国内学术会议提升国际化水平,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

()推动学术会议成果开放共享。加强学术会议管理平台和会议论文等数据资源库建设,推动科学数据开放共享。鼓励学术会议与优质学术期刊合作,强化会议成果的二次传播,扩大成果共享。

四、加强学术会议监督和诚信建设

()加强学术会议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共财政支持的学术会议的经费审核,在保证会议效果的前提下节俭高效办会,严格控制邀请报告费用等支出,严禁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术会议。国家和各地方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合理使用会议费,严禁“突击花钱”举办会议。

()加强学术会议诚信建设。对会议交流和论文评审中出现的剽窃、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和利用学术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学术腐败行为“零容忍”。对于参会人员提交的论文等学术成果存在学术不端的,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对于会议论文评审中存在“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的,会议主办单位调查核实后应立即取消参评、评审等资格并将调查核实情况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由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学术会议中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由处理单位将处理结果汇交至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五、健全学术会议规范管理机制

(十一)明确学术会议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主办单位承担学术会议主要管理责任,联合举办会议时应明确第一主办单位,并由第一主办单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非法人单位、科研团队等举办的学术会议,责任主体为其所属的法人单位。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科技社团等主体应充分发挥在学术会议管理中的自律作用,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本单位内各级各类学术会议。

(十二)实行学术会议分类管理。国际学术会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和管理;国内学术会议原则上由主办单位自主举办,涉及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的学术会议应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大型学术会议应加强会议组织管理,完善会议报批、经费管理、监督指导等机制,注重提升会议质量和培育会议品牌,鼓励举办小规模、小同行专题学术研讨会,鼓励借助信息化手段举办视频学术会议。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218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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