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课题】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财经大学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科研创新课题的通知(6.11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5-22浏览次数:111


本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全面落实江苏高水平大学高峰计划建设目标,打造高峰、夯实高原,加大科研创新,提升管理效能,促进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依据《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科研课题(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科研创新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一)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为单列课题,研究周期为3年,批准经费为10万元/项。

(二)科研创新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年。重点课题批准经费为0.5万元/项;一般课题批准经费为0.3万元/项。

(三)课题立项数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课题经费由学校分批拨付,立项确定后给予资助额度的50%作为启动经费,剩余经费待课题通过验收后拨付。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须为校内在岗教职人员;

(二)有在研的校级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可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520日前可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个校级科研课题,不得使用已立项校级及以上的相同选题或相似内容申报科研课题。

(四)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的申请人及团队主要成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申报当年或次年国家级重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及其他由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校长办公会审定的重大项目;

2.申请人曾主持1项以上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家级项目;

3.近五年国内外著名期刊发表一类以上学术论文数:理工科15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不少于8篇),人文社科10篇(其中主持人不少于5篇);

4.项目主持人为我校全职在岗并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子课题负责人需为全职在岗副高以上职称人员;

5.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基金的申请人、科研机构和重点研究基地负责人、学科带头人、首席教授和学科领军人才必须按照已承担重要科研项目或机构的研究领域,向科学研究院积极报送重大项目选题。


三、结题要求

校级课题结题工作每年分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和11月,具体时间以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准。课题负责人填写《结题审批书》,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科学研究院。课题负责人应当在课题结束一年内办理结题手续。

(一)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按《南京财经大学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与实施管理办法》执行。课题主持人成功申报相关国家级重大项目并获得立项批准。若3年内未能达到结项要求,则中止培育基金资助。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培育基金资助的课题主持人不得替换。如因各种原因,主持人不能继续履行实际职责的,则中止培育基金资助。

(二)科研创新课题。

重点课题:发表四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同级别智库成果,或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一般课题:发表五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同级别智库成果,或获得厅局级科研项目立项。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请各学院(部门)于611前将《申请书》、《汇总表》(Excel+盖章版)打包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学院(部门)+2024年科研院课题申报材料,申请书命名为:课题类别+学院+姓名+课题名称。

(二)纸质材料:请各学院(部门)于611将《申请书》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行政楼30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石霏、张成,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286718571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科研创新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科研创新课题申报一览表.xlsx

 

科学研究院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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