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认定

关于2024年上半年(1-6月)科研成果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6-13浏览次数:54

各学院(部):

2024年上半年(1-6月)科研论文、智库成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0号)、《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智库成果及横向课题认定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1号)对本年度成果进行认定,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科研成果需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未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将不予认定。填写审核注意事项如下:

    成果名称、刊物名称:请规范填写

    发表/出版时间:具体到月。若检索报告上有“出版年”字段且“出版年”日期早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则以“出版年”为准;“出版年”日期晚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可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或“出版年”任选其一;若检索报告中无“出版年”字段,则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为准。英文成果时间不以“在线发表时间”为准。

    附件:中文刊物需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智库成果在新科研系统“科研成果-智库成果”中录入。

    作者信息:录入完整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重要信息,每位作者的分值比例(单位为%)按照方案根据一作、通讯等角色类型换算判定。 如单独一作分值比例为100;两位共同一作分值比例为各50


    2.二级学院审核请仔细审核刊物级别、发表/出版时间、附件、作者信息、分值比例,科研院进行复核,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初审未审,材料将退回到下一批次汇总。

   论文如有南京财经大学经管类期刊附录(365本)、ESI1%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8以上或影响因子1218以上、ABS级期刊论文等情况请务必在汇总表备注中注明。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汇总表签名确认、汇总表经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统一2024619日下班前报汇总表(附件1)至科研院行政楼301室,电子汇总表同步发至503964382@qq.com,理工类学院发送至fengyi@nufe.edu.cn

 

联系人:

人文社科处 穆凌峰 联系电话:86718569

科学技术处 冯  熠 联系电话:86718563

 

科学研究院

2024613

附件1-XX学院2024年上半年(1-6月)论文智库成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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