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7.1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15


全校各单位:

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将于近期开展,此项工作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见附件)是近年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024年度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2024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2467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要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3.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四、校内工作安排

1.账号注册。请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219.235.135.18/),下载填写打印《个人账户申请表》,请各学院(部)于6月20日前将《个人账户申请表》统一报送至301办公室,由科学研究院批量办理盖章业务,《个人账户申请表》由科学研究院批量盖章返还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材料报送。申请人在线填写、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活页》。请各学院(部)于7月1日前将电子材料《申请书》和《活页》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827529454@qq.com进行形式审查。所有申报材料命名格式为:“国家统计局重大专项+学院+申报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

3.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学院(部)于7月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纸质材料《申请书》(A4打印,一式一份,签字齐全,请勿装订)报送纸质材料至301办公室,《申请书》由科学研究院批量盖章返还扫描件。

4.系统上传。《申请书》由科学研究院批量盖章返还,请申请者于7月10日前上传签字盖章版《申请书》至系统。由于系统未设置高校管理员审核角色,项目申报系统于7月10日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请申报人自行关注系统里的审核状态直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张成,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71

附件: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xlsx

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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