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 年度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03浏览次数:20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提高我省高校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2024年,省教育厅继续面向地方属高校设立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在有关高校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和省教育厅审定形成立项名单,现就我校立项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转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要求,提升项目管理质量,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释放创新创造活力。重大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带领项目团队积极作为、协同攻关,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提升攻克关键核心技术能力;面上项目负责人要依托学科知识,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自主研究,积极探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二、各有关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详见附件2)的签订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依据项目申报书各项内容,对合同中的成果提交方式、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指标、进度安排、考核目标和经费预算等认真审核把关。

三、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以下简称系统),填报项目合同信息。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对项目合同逐项进行审查,项目负责人请于823日前在系统中进行合同提交。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合同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合同,签字盖章并扫描形成PDF文档后9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合同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至科研院,科研院统一用印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将盖章后合同扫描件于923日前上传至系统,省教育厅在系统中对合同加盖电子印章后退回给项目负责人。

四、2024年度立项的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省资助经费,省教育厅将与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五、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属高校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教财〔201713号)、《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213号)以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实施与管理,落实配套支持经费,严格科研经费管理,做好项目验收与结题,按时集中报送项目验收结题材料和重大事项报告。

六、附件中合同模版供参考,以系统合同模版为准。纸质合同报送签请检查签名、日期是否填写完整。

 

联系人:夏雨虹、陆颖健

联系电话:8671856486718566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省资助经费项目立项汇总表.pdf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合同书(2024年度).doc

附件3: 江苏省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大事项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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