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江苏)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关于2025年度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工作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江苏)(以下称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编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区域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区域联合基金由省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称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 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资助期限4年。

二、重点领域方向

经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基金处会商,2025年度指南建议重点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生物与农业、 环境与生态等5个领域, 以及《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布局的18个重点领域进行。

三、指南建议内容要求

1. 科学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和前沿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词汇;避免过时建议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巳资助项目重复。

2. 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缺字错字等问题,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选择一个最匹配的科学部和最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级学科申请代码。

3. 包容性。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应保证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避免出现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竟争性不足的问题,同时也避免大过宽泛。

4. 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江苏省的需求、优势和特色,围绕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在面向全国竞争性申请时具有较强竟争力。

5. 安全性。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四、征集要求

1.指南建议单位须为江苏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建议单位汇总本单位指南建议,由科技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报送。主管部门和建议单位应积极履行推荐主体责任,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遴选推荐,确保指南建议质量。

2.指南建议人和潜在申请人应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指南建议人可以是潜在申请人),应为两院院士、国家杰青、优青等国家层面人才,或牵头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等重大科技项目。 每条指南潜在申请人不少于1位,鼓励有多位潜在申请人。潜在申请人须是我省科研人员,有申请2025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的意向且申报时须符合限项申报要求。

3.指南建议人在填报指南建议前,请认真阅读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4.支持由科技界和产业界共同围绕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指南建议。共同解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至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5.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原则上同一单位相同 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条,特殊情况请联系我处。

五、征集时间及方式

请学院于202471517:00前,将电子版报送:2290229232@qq.com。 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716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行政楼301,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范兆娟, 陆颖健;联系电话:86718562

                                                         科学研究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1: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0701.xlsx

附件2: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07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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