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4年1-9月科研论文、智库成果、学术著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将结合《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0号)、《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智库成果及横向课题认定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1号)、《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版)》(南财大校字〔2024〕23号)对本批次成果进行认定,请各学院和相关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成果报送认定范围
(1)论文智库成果
出版年月/成果年月为2024年1-9月的论文智库成果;2024年6月已上报并系统通过的成果请一律不要再上报。
(2)学术著作
出版时间为2023年至今的著作(包含专著、编著、译著)
2.关于成果时间的过渡期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版)》第十五条:“考虑期刊发表的周期,论文投稿时间在2024年6月25日之前、且出版日期在该发布日之后,可按照新旧版期刊目录就高认定;论文出版日期在本目录发布日之前,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23版)》认定。”。过渡期内的成果,具体参照的“综合评价方案版本”请在系统里选择。
3.成果系统录入
论文成果需在“论文智库”端口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2024年起,科研成果学术分值通过科研系统计算,未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将无法计入学术分值。
填写审核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成果标识
请具体选择属于中文论文、英文论文、智库成果。
(2) 成果具体名称
请规范填写论文名称或智库成果具体名称。同一成果仅录入一次,合作发表体现在作者信息中,请勿多人重复录入同一成果。
(3) 刊物名称/批示采纳情况
请填写具体期刊名或批示采纳情况。
(4) 出版年月/成果年月:具体到月。
中文论文:以实际见刊时间为准
英文论文:若检索报告上有“出版年”字段且“出版年”日期早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则以“出版年”为准;若“出版年”日期晚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可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或“出版年”任选其一;若检索报告中无“出版年”字段,则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为准。英文成果时间不以“在线发表时间”为准
智库成果:以被批示采纳或实际见刊时间为准
(5) 综合评价方案版本
请选择成果具体参照的方案版本。
(6) 特殊情况
如属于2023或2024版方案中一些列举的特殊情况,请在下拉框选择。
(7) 刊物级别
涉及到系统进行学术分值计算,请学院仔细审核。
(8) 期刊学术分值
根据“刊物级别”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9) 附件
中文刊物需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智库成果需上传成果附件和批示采纳证明原件电子版。
(10)作者信息
录入完整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重要信息。2024年起,科研成果学术分值通过科研系统计算,分值比例涉及系统算分,请务必仔细填写核对,每位作者的分值比例(单位为%)按照方案根据一作、通讯等角色类型换算判定。如单独一作分值比例为100;两位共同一作分值比例为各50。
4.学院成果初审
二级学院审核请仔细审核,科研院进行复核,如附件材料有缺漏或科研系统初审未审,材料将退回到下一批次。
5.学院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科研秘书端口导出学院2024年1-9月所有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和“学院通过”的论文智库成果,导出字段勾选:“成果具体名称”、“获取论文第一作者”、“获取通讯作者”、“出版年月/成果年月”、“刊物名称/批示采纳情况”、“所属单位”、“所有作者”、“审核状态”“刊物级别”。
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初审人员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院章)统一于2024年10月11日下班前交至行政楼301办公室。
联系人:冯熠;穆凌峰;王建立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69;86718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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