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第十八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462

本校各单位:

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工作即将启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成果评奖申报数量和质量,按照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管理工作流程,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现发布2024年江苏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要求

参照2022年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参考https://www.js-skl.org.cn/evaluation_work/10667.html),2024年评奖可能有部分新变化,正式通知稍后会及时发布更新,具体以正式发布的通知为准。2024年成果评奖可能的条件如下,请参考以下条件准备:

(一)申报成果范围

1. 2019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申报人工作单位为我校、成果署名单位为江苏省内单位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且被党委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采纳应用的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

2.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1)往届已参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其中,已参评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再次申报参评。已获过本奖成果再版亦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2)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涉密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3)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2.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3.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6.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7.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或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9.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三)申报者范围和要求

1.申报者须为我校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校),署名为单位集体的申报成果可由成果主要参与人进行申报。

2.每位申报者限申报参评1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含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报告撰稿人。

二、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体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和社科普及等17个学科分类。

社科普及类成果包括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申报参评。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成果为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报送申报表、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副本2份)。其中:

1)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还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在境外(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出版、发表的成果,还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模板私发学院)。

2)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的,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

3)申报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还须提交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4)申报成果为普及成果的,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还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5)申报成果为内部成果的,须报送申报成果、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

四、申报工作安排

(一)学院组织申报

学院积极动员相关老师申报,并对学院最终的申报成果进行汇总。

(二)申报材料报送

学院汇总申报成果,纸质汇总表(1份)、申请表(2份)、申报成果(2份副本)于20241030日之前报科学研究院人文社科处(行政楼301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503964382@qq.com

(三)组织专家辅导

科学研究院将按照学科分类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成果进行辅导。

五、正式申报

省社科评奖办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后,科学研究院将及时更新通知,届时各单位认真统筹成果申报,做好成果形式审核和打印装订工。届时工作要求以我处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关于评奖政策和工作细节、申报工作要求等未尽事宜,欢迎致电联系。

联系人:行政楼301穆凌峰,联系电话:86718569,邮箱:503964382@qq.com;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7

附件1:江苏省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docx附件2:第十八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Copyright © 2024 南京财经大学科学研究院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综合处025-86718747;科技处:025-86718572;社科处:025-86718562;平台处:025-86718573
科学研究院
南京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