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课题】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校级课题(第二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11.25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156


本校各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科字〔20241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度校级课题(第二批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批次涉及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创新团队培育课题、统一战线工作研究课题、改革发展研究课题、MBA教学案例课题;校级教改课题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含案例课题)、本科教学改革课题。

二、申报资格

1.申请人须为校内在岗教职工,单列课题、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2.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个校级科研课题和校级教改课题,同年度最多只能各立一项。

3.有校级科研课题在研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有校级教改课题在研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新的校级教改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1024日前可申报)。

4.不得使用已立项校级及以上的相同选题或相似内容申报校级课题。

5.有校级课题被终止一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校级课题。

三、申报通知链接

1.创新团队培育课题:http://keyan.nufe.edu.cn/2024/1025/c150a10810/page.htm

2.统一战线工作研究课题:http://tzb.nufe.edu.cn/info/1003/4473.htm

3.改革发展研究课题:http://ggfz.nufe.edu.cn/info/1025/2174.htm

4.MBA教学案例课题:http://mba.nufe.edu.cn/web/detail/49/1233.html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含案例课题):http://yjsc.nufe.edu.cn/info/1060/6392.htm

6.本科教学改革课题:http://jwc.nufe.edu.cn/info/1024/17478.htm

四、注意事项

1.本批次计划启用“新科研系统”完成校级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申报、学院初审、部门受理、课题立项等环节均在系统中进行(信息门户→“新科研系统→“校级课题申报”)。

2.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附件1-《校级课题申报、登记及经费认领系统使用手册》(申报人员版)。

3.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专业水准等方面进行审核,申报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申请人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

4.申请人需按照各课题归口部门通知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为1125日,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科研院联系。

附件1-《校级课题申报、登记及经费认领系统使用手册(申报人员版)》.pdf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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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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