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公告(11.28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10

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

  二、投标单位

  政府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

  三、课题选题方向

  投标课题应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见附件1)一致。

  四、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研究类和重点研究类,单项资助经费分别为15万元和10万元。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一)投标单位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使用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下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模板,填写并检查内容无误后,经投标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加盖一级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扫描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活页》。项目申报系统于113017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学校无审核权限请申报人自行关注系统里的审核状态直至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二)1128日上午11前,各学院(部)将投标材料《申请书》《活页》《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签字盖章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社科处将审核盖章的扫描件反馈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上传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对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单位。

  六、其他要求

  对课题投标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研究时限等具体要求,及资料提供、课题管理方面的具体安排,请详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附件2)。

 附件1-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方向.docx

附件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管理办法.docx

附件3-申报汇总表.xlsx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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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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