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认定

关于2024年科研成果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2024年科研论文、智库成果、学术著作认定工作现开始启动,将结合《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0号)、《南京财经大学高水平智库成果及横向课题认定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23]11号)、《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版)》(南财大校字〔202423号)对本年度成果进行认定。请各学院和相关老师注意以下事项:

1.成果报送认定范围

1)论文智库成果

出版年月/成果年月为2024年全年的论文及智库成果。

2)学术著作

出版时间为2024年的学术著作(包含专著、编著、译著)。

2.关于成果的过渡期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版)》第十五条:“考虑期刊发表的周期,论文投稿时间在2024625日之前、且出版日期在该发布日之后,可按照新旧版期刊目录就高认定;论文出版日期在本目录发布日之前,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2023)》认定”,符合过渡期要求的成果,如论文正文未显示投稿时间,请上传佐证材料。具体参照的“综合评价方案版本”请在系统里选择。

3.成果系统录入

论文成果需在“论文智库”端口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2024年起,科研成果学术分值通过科研系统计算,未录入新科研管理系统的成果将无法计入学术分值。

填写审核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成果标识

请具体选择属于中文论文、英文论文、智库成果。

2   成果具体名称

请规范填写论文名称或智库成果具体名称。同一成果仅录入一次,合作发表体现在作者信息中,请勿多人重复录入同一成果。

3   刊物名称/批示采纳情况

请规范填写具体期刊名或批示采纳情况。

4   出版年月/成果年月:具体到月。

中文论文:以实际见刊时间为准

英文论文:若检索报告上有“出版年”字段且“出版年”日期早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则以“出版年”为准;若“出版年”日期晚于检索报告落款日期,可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或“出版年”任选其一;若检索报告中无“出版年”字段,则以检索报告落款日期为准。英文成果时间不以“在线发表时间”为准

智库成果:以被批示采纳或实际见刊时间为准

5   综合评价方案版本

请选择成果具体参照的方案版本。

6   特殊情况

如属于20232024版方案中一些列举的特殊情况,请在下拉框选择。

7   刊物级别

涉及到系统进行学术分值计算,请学院仔细审核。

8   期刊学术分值

根据“刊物级别”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9   附件

中文刊物需上传封面页、目录页、正文(全文);外文期刊需上传检索报告和论文正文;智库成果需上传成果附件和批示采纳证明原件电子版。

10)作者信息

录入完整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等重要信息并填写正确的个人学术分值比例(%)2024年起,科研成果学术分值通过科研系统计算,分值比例涉及系统算分,请务必仔细填写核对,每位作者的学术分值比例(单位为%)按照方案根据一作、通讯等角色类型换算判定。如单独一作分值比例为100;与校内共同一作分值比例为各50;与校外共同一作校内比例为50,校外比例为0

4.学院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对所有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科研秘书端口导出学院2024年所有审核状态为“学校通过”和“学院通过”的论文智库成果,导出字段勾选:“成果具体名称”、“获取论文第一作者”、“获取通讯作者”、“出版年月/成果年月”、“刊物名称/批示采纳情况”、“所属单位”、“所有作者”、“刊物级别”、“审核状态”“成果标识”。

导出的汇总表纸质版(初审人员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院章)统一于20241216日下班前交至行政楼301办公室。

联系人:冯熠;穆凌峰;王建立

联系电话:867185638671856986718734

                                                                                                                              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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