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3.18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2-24浏览次数:11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第28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内容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一)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二)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三)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五、校内工作安排

(一)请各学院(部)在申报过程中积极组织专家辅导,并根据《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附件2)严格把关,提升申报质量。

(二)请各学院(部)于318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电子版《申请书》(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辅导员专项+学院(部)+姓名+项目名称)、《推荐汇总表》(附件3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827529454@qq.com。邮件命名格式:学院(部)+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辅导员专项申报材料。未通过学院(部)统一报送、未按要求命名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评审意见将于325日前反馈至各学院(部),请各学院(部)督促项目申请人于328日中午11前完成修改并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

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10-58805145;电子邮箱:moesk@bnu.edu.cn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7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辅导员专项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3: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辅导员专项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教育部2025年度人文社科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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