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旅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4.12截止)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7

全校各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全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所申报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202411日前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1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三、有关说明

(一)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受理省内申报项目,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区域内项目申报,并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内容。厅直属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二)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研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如实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12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申报书中推荐部门统一为: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申报项目,对项目进行审核后,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于415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邮寄至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校内工作安排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word+学院盖章版)请于4月12日前发送邮箱827529454@qq.com,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301办公室。

附件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学院推荐汇总表.doc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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