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科字〔2024〕1 号)文件要求,现决定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5年度校级课题(第一批次)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批次涉及的校级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创新团队培育课题、科研创新课题、党建思想政治研究课题;校级教改课题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含案例课题)。
二、申报资格
1.课题申请人须为校内在岗教职工,单列课题、重大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
2.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同批次只能申请一个校级科研课题和校级教改课题,同年度最多只能各立一项。
3.有校级科研课题在研的不能申报新的校级科研课题,有校级教改课题在研的不能申报新的校级教改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10日前可申报,通过第一批次结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可申报)。
4.不得使用已立项的校级及以上的相同选题或相似内容申报校级课题。
5.校级课题被终止一年内不得申报新的校级课题。
三、重要提醒
1.本批次校级课题的通知发布、课题申报、材料受理、课题立项、经费拨付等环节均在“新科研系统”中进行,申请人在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1-《校级课题申报、登记及经费认领系统使用手册》(申报人员版)。
2.申请人所在学院(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专业水准等方面进行审核,申报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申请人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学院盖章即视为审核通过。
3.申报通知及附件请至新科研系统查看,申请人需按照各课题归口部门的具体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与科学研究院联系。
附件1-校级课题申报、登记及经费认领系统使用手册(申报人员版).pdf
联系人:人文社科处 丁文、肖玉杰,联系电话:86718565、86718567
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