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现将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财政厅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详见附件1,其中重点注意事项转通知如下:
一、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的,必须联合至少1家江苏企业参与,提前至少2周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协议提前交给科研院审核后用印,省拨资助经费不超过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二、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合作协议等项目申报支撑材料。“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双边创新合作项目、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境内外合作双方机构须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须与境内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等文件应内容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时,还应提供中外合作单位间签署的关于共建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的合作文件,签署日期须早于本通知发布日期,须在有效期内,签署双方须为独立法人单位。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建设项目须提供平台设立的证明文件。
三、限额申报要求。对于“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每家高校、科研机构限报3项;。对于重点国别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及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合并推荐申报数,部省属本科高校每家不超过3项。
四、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一般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项目须在申报阶段同步提交7 份纸质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各有关学院将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申报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材料单独一份(用标签标注老师名字)于5月11日前提交给科研院统一用印后返还老师上传系统,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于5月11日前报送至联系人邮箱。项目申报材料校内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为方便扫描,可以先用夹子固定)。
联系人:夏雨虹、丁超
联系电话:8564、8566
联系人邮箱:9220190053@nufe.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