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度纵向科技类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6-06-2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南财大校字〔2026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纵向科技类科研项目经费结转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转范围

1.此次结转建账的项目时间界定为在20251231日前办理结项手续,目前已收到结题证书(结题通知),且有经费剩余的纵向科技类科研项目

2.此次结转建账的纵向科技类科研项目主要为国家、省市厅局发布的纵向科研科技类项目,不包括学科建设经费、专业和课程建设经费、各类人才资助经费、出版资助经费、教学教改课题和校内课题等。

二、办理流程

1.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管理系统确定项目状态为完成

梳理已结题项目,登记结题。具体流程为:“新科研管理系统-项目列表-办理业务-结项申请”提交终版结题报告、结项证书、结题通知等材料

2. 项目负责人提交结转申请

确认项目经费代码和结转金额。具体流程为:“新科研管理系统-项目列表-选择项目-办理业务-结转

3.以上流程经学院、科学研究院审核后,由科学研究院统一向财务处办理结转手续。

                                                    图1 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流程图

三、注意事项

1.项目主管部门对结余经费的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请项目负责人仔细核对结转经费余额,(1确认结转项目不要有预约未报销款项(可选择报销完成后办理结转或取消预约单);2)确认科研系统中经费卡结余金额与个人财务系统中项目结余金额一致。

3.结余经费由原项目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结余经费合并,不再实行预算额度控制管理,不得提取间接费用,严格按直接费用的支出范围据实列支。

4.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题后及时办理结余经费结转申请。科学研究院和财务处联动,不定期对已结题满两年的科研项目发起结余资金清理流程,避免科研经费长期闲置。

5.各学院应于202676前完成系统审核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学研究院:范兆娟   86718572、 夏雨虹   86718564

                                           科学研究院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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