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原则上每年分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在每学期各一次,具体时间以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准。
(一)提交电子材料:课题负责人按照结题材料审核要点提供电子结题材料;
(二)学院审核:学院科研秘书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初审;
(三)部门复审: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审核要点对结题材料进行复审;
(四)科学研究院备案:各归口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结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827529454@qq.com进行备案;
(五)颁发证书:《结题证书》由归口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盖学校公章)。
(六)存档: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结项材料的存档工作以备查验。
二、结项材料报送
(一)《结题审批书》(附件1,PDF签字盖章版);
(二)《结题成果》(扫描件);
(三)《结题信息登记表》(附件2,Excel+PDF盖章版)。
三、结题标准
本结题标准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校级课题,2023年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以各归口管理部门原结题要求为准。
科研课题:
(一)单列课题:按单列课题中的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创新团队培育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二)重大课题:发表二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同级别智库成果,或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
(三)重点课题:发表四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同级别智库成果,或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
(四)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发表五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同级别智库成果,或获得厅局级科研项目立项。
以系列论文结题的,提供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全文。论文内容须紧紧围绕课题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围,注重连贯性,与课题无关或关联不大的,无论是否标注课题号,不予受理。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简介(1000字以上)或中文全文翻译;
以智库成果结题的,提供采纳证明、领导批示等佐证材料;
以科研项目结题的,提供立项通知书等佐证材料。
教改课题:
成果形式主要为与申报课题主题密切相关的教改论文、教学案例、教学类获奖等教育研究成果,不得以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科研获奖等科学研究成果作为结题依据。原则上教学研究课题的结题要求应按照重大、重点、一般和自筹分级评定。
上述成果须与项目研究核心内容密切相关,原则上只认定课题负责人的相关成果且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南京财经大学。
四、材料审核要点及注意事项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课题《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二)提交结项申请时请注意结项成果信息中,外文成果需将成果名称译成中文,并加括号随外文成果名称一并录入在“成果名称”栏中,形如:“外文成果名称(中文翻译名称)”。
(三)课题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资助”字样。
(四)最终成果由课题责任人完成或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且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五)按照预算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合法使用课题经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终止或撤项处理:
1.研究成果(包括最终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 有严重政治问题的;
2.课题研究中有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3.严重违反资助经费使用和管理制度的;
4.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级课题,已拨经费需退还学校。
(七)校级课题的最终成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鉴定,“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同批次的10%。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题的课题认定为“不合格”。
1.鉴定结果为“合格”以上的课题,由科研处和归口管理部门共同颁发《结题证书》;
2.鉴定结果为“不合格”的课题,按终止处理,停拨剩余课题经费,一年内不得申请校级课题,终止课题不得作为职称评定等评审活动的申报材料。
(八)校级课题经费原则上在完成结题手续后一年内使用完毕,逾期将收回由学校统筹使用。
五、各部门联系方式
宣传部(党建思想政治研究课题):高老师,联系电话:86718966,邮箱:9220240007@nufe.edu.cn,行政楼912办公室。
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研究课题):李老师,联系电话:86718957,电子邮箱:9220190030@nufe.edu.cn,行政楼1304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顾老师,联系电话:86718651,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行政楼701办公室。
教务处(本科教学改革课题):殷老师,联系电话:86718592,邮箱:zbk512@126.com,行政楼512办公室。
改革发展办公室(改革发展研究课题):裴老师,联系电话:86718654,邮箱:9120071044@nufe.edu.cn,行政楼610办公室。
MBA教育中心(MBA教学案例课题):张老师,联系电话:83494949;邮箱:ncdmba@126.com。
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王老师,联系电话:83495664,邮箱:360698826@qq.com。
科学研究院(国家级重大培育课题/创新团队培育课题/科研创新课题):丁老师,86718565,邮箱:827529454@qq.com,行政楼3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