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拥有原值5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二级学院及省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已具备对外服务能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二、评价内容
此次评价将聚焦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及共享服务成效等(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
(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省大仪平台开放共享的科研设施与仪器情况,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包括评价对象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使用机时情况,支撑重大科研任务情况以及相关研究成果的产出、水平与贡献情况等。
(三)共享服务成效,包括评价对象支撑产业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参与江苏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情况,用户评价情况等。
三、工作流程
(一)数据填报
1.各学院组织填报数据信息填报表(见附件1),配合做好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云平台大型科学仪器管理系统(简称“省大仪平台”,网址:https://www.jssic.cn/kxyq/)填报工作,并与往年数据进行核对后据实更新(数据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同步完成年度工作总结。
2.各学院要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承诺书发送至联系邮箱。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须于9月13日前将均加盖部门公章的承诺书、数据信息填报表、年度工作总结、佐证材料各一份,装订成册(按顺序排放,封面为“XX学院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院。
(三)综合评价
上级部门将根据各管理单位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提交的开放共享绩效评价材料,结合省大仪平台报送的数据,组织专家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四)现场核查
专家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抽取部分管理单位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展现场核查,包括查阅记录、现场座谈与质询,重点核查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机时、对外共享服务收入等。
四、工作要求及联系方式
各学院要强化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完成数据信息填报、审核及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平台与社会服务处 顾亮亮、陆颖健、王建立,联系电话:86718573、86718734,联系邮箱gumac@nufe.edu.cn,材料报送地址:仙林校区行政楼413室。
附件1-2024年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数据信息填报表.docx